寄件者: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信箱
日期: Wed, 25 Jul 2007 08:44:51 +0800
主題: 回復函
主辦單位:廢管處-第一科資源回收
回復日期:2007/07/25
處理情形:
台端所詢疑義,本署答覆如下:

現本署公告含紙類(含鋁箔包、紙容器)、鐵器、鋁類、玻璃類、塑膠類(含PET、PE、PVC、PP、PS)、乾電池、機動車輛(含汽車、機車)、輪胎、鉛蓄電池、電子電器物品(含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冷、暖機)、資訊物品(電腦及其周邊設備)、日光燈(直管部分)、光碟片和手機等,屬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公告回收項目,民眾應予以分類。

本署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採垃圾不落地,以定時定點方式收運垃圾,因每一定點停留時間不長,清潔隊員尚需協助民眾清運垃圾及負責機械操作等作業,工作負荷較大,有時恐無法逐一檢查民眾所排出之垃圾並對民眾詳細說明垃圾分類作法。對於民眾排出垃圾之稽查工作多另由稽查人員不定期排定路線進行抽查。本案本署將請台北縣政府環保局責成板橋市公所再加強稽查工作,以落實垃圾分類工作。

另本署本(96)年已持續補助經費予各縣市環保局,加強辦理「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等環保政策之宣導,俾深化社會大眾之環保意識。亦將持續督導各執行機關加強辦理清潔隊員之教育工作,俾利資源回收工作遂行。承台端關心環保,特申謝忱。

如有垃圾強制分類及資源回收之相關疑義,可於本署垃圾強制分類網站(網址:http://ivy3.chs-medical.com.tw/)或本署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或撥資源回收免付費電話0800-085717洽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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